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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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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立院通過文策院設置條例 以國家隊發展文化產業
(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5日電)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,以行政法人形式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,用「國家隊」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。
行政院參酌國際趨勢均以文化內容產業作為驅動文化經濟成長、產業創新升級的重要動能,為落實扶植產業發展的公共任務、落實中介組織的專業治理,提出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,規劃設立文策院,並配合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5條、第7條、第30條條文修正草案,獲得朝野立法委員支持。
三讀通過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明訂,文策院的業務範圍包括: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調查、統計及研究發展;相關產業專業人才的培育;文化內容開發及產製支持;文化科技的開發、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;產業的投資及多元資金挹注服務;產業市場的拓展及國際合作;產業設施的受託營運管理;產業的著作權輔導。
條例中明訂,文策院應建立公民參與機制,為引入參與式治理,擴大公共課責,每年應舉行諮詢會議,就發展與業務廣納社會各界建言,會議過程應全程公開。
文策院董事會組成,置董事11人至15人,從相關領域遴選專業人士提請行政院長聘任。其中,董事長由監督機關就董事中提請行政院長聘任,得為專任或兼任,專任者報酬由監督機關核定,兼任者為無給職。董事長初任年齡不得超過65歲,任期屆滿前年滿70歲者,應即更換。但有特殊考量,經行政院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
條例中也規範,文策院設立時,因業務有必要使用的公有財產,得由政府機關採捐贈、出租或無償提供使用等方式辦理;以政府機關核撥經費指定用途購置的財產,為公有財產。但接受捐贈的公有不動產,不需使用時,應歸還原捐贈機關。
關於文策院的設置目的,行政院長賴清德曾於今年3月行政院院會中指出,是希望吸引更多專業人才,促進資源整合與資金投入,有利以「國家隊」的概念發展文化內容產業,協助台灣影視產業拓展通路,突破產業規模,提升產製量能。
文化部評估,設置文策院有助形塑國家品牌進行國際布局。借鏡韓國於2009年整合相關組織成立「韓國內容振興院」,法國也有「國家電影及動態影像中心」,文策院可發揮文化內容產業共同平台的功能,秉持國家隊精神,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與力量,形塑國家文化品牌,進軍國際市場、拓展海外商機,建構國際話語權。
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吳思瑤說,文化產業應悉心照料,期待在文策院的領航下,打造非常堅強的「台灣隊」,進行國際布局,建構台灣文化的國家平台。(編輯:李信寬)1071225
紀錄片《羅訴韋德案》 揭露美國墮胎合法化一連串謊言
一部記錄1973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使墮胎合法化的電影《羅訴韋德案》(Roe v.Wade)遭到抵制,拍攝過程困難重重。導演尼克·勒布(Nick Loeb)表示,他被紐約巿拒絕在自由女神像附近拍攝、廣場酒店的負責人也拒絕了拍攝請求。不僅如此,部份演員還因外在壓力辭演電影,勒布坦言「受到很大阻撓,導致電影拍攝沒有進展」。
據《基督日報》報導,導演勒布在接受採訪時表示,《羅訴韋德案》在6月15日開始在新奧爾良附近拍攝。為了避免引發爭議,電影演員及細節都還是保密階段。但儘管如此,仍然受到外界抵制。勒布表示,不僅在指標性地點如自由女神像、廣場酒店都被拒絕拍攝外,一些演員也承受不了壓力而辭演。而且部份服裝製造商、電工和導演都拒絕參與這部電影。
「原本我們取得在一所猶太教堂的拍攝許可,但高層發現電影的內容後,我們就被趕了出去。最後只能打電話報警,才取回場內的財產」勒布表示,除了電影備受爭議的主題外,製作預算的限制也導致拍攝沒有進展。不過他仍樂觀地說:「最後我們終於能在世界聞名的聖派翠克大教堂(St. Patrick’s Cathedral)拍攝,取景地點包括教堂內部和外部的大街上。」。
羅訴韋德案是1973年美國聯邦政府對於婦女墮胎的隱私權利的重要判決,自此為婦女墮胎合法敞開大門,此判決更是推翻了其他46個州的墮胎法令。
不過弔詭的是,該案主人翁麥考維(Norma McCorvey)實際上卻從未參與爭取墮胎權的法律行動,甚至連法庭都沒上過。她在過世前坦言,這一切都是她律師的行動並非來自她的意願。
勒布說:「羅訴韋德案是歷史上最具爭議性的判決之一,因為它違背主人翁的意願,利用她成為一個被迫附和的傀儡。然而如此大的爭議,卻沒有電影人真正講過羅訴韋德案的全部真相。當我深入研究這事件時,我發現了陰謀論、假新聞、虛構統計數據等一切謊言!」他補充,隨著真相相繼曝光,許多原本支持墮胎的人,都轉而支持生命權,包括麥考維。
1995年麥考維受洗成為基督徒後就轉變立場,從支持變成反對。她在1998年進入參議員作證,表示盼用餘生力量,洗刷以她名字為名的墮胎法案。麥考維於去年逝世,享年69歲。
《羅訴韋德案》預計2018秋季上映,它將從反墮胎角度真實紀錄該案件,也將展示一個由眾人所編織出來的謊言,進而成為殺害6,000多萬美國新生兒的法律。兇手包括所謂的人權家、媒體捏造的數字,以及法院被操縱的過程。
參與這部電影的執行製片人、也是馬丁路德金的侄女阿爾韋達‧金(Alveda King),在這部電影預告中說道:「這是一部關於一堆謊言剝奪數百萬人尊嚴和人權的真實故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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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9年8月,美國德州的女子麥考維(Norma McCorvey)意外懷孕想墮胎,她的朋友建議她謊稱遭到強暴,以合法墮胎,因為德州法律規定被性侵可以合法墮胎。因為沒有警方報告證明其遭到性侵,所以這個辦法沒有成功。於是,她去了一家地下墮胎診所,但發現該診所已經被警察查封。
1970年,律師琳達·考菲(Linda Coffee)和莎拉·威丁頓(Sarah Weddington)為麥考維(後來化名珍妮·羅,Jane Roe),起訴代表德州的達拉斯縣司法長官亨利·韋德,指控德州禁止墮胎的法律,侵犯了她的「隱私權」。地方法院判決,該法侵犯了原告,受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,但是沒有對德州的反墮胎法律提出禁制令(injunction),羅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訴,且於1973年獲聯邦最高法院勝訴。(艾以琳/綜合外電報導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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